Wednesday, August 26, 2009

生命。。。

昨天,有一个case,脱胎。
母亲怀的是一个智障儿,已经五个月了,但是最后决定还是把胎儿打掉。当胎儿出来时,五官以齐全,四肢健全,出来时,还和胎盘胎水一起,但是已没有生命气息了。我们问母亲:“你要不要看看你的孩子”父母都很忍心的说:“拿走!不想看!”

天啊,好忍心,让一个生命就如此的结束。他们根本没有权利拿走那生命。生命是上帝所赐,除了他,没人有那权力拿走别人的生命。要不是他所允许的,那生命不会出现在他的肚子。难道,就那么的难接受一个智障儿?难道智障儿是一个耻辱?真不明白他们是如何看待生命。就那么轻易放弃。

生命,是上帝所赐的。唯有他,才有那权柄拿回生命。奇妙的生命出现时,是难以言喻,难以形容。上帝所创造的,都是很令人难以解释的。他所做的每一样事情,他所给与的每一样东西,都是他的计划,都是在荣耀他的名,因他配的这荣耀。生命,都是他所赐的,没人可以夺走那生命。

从小组回来,问了其他人:“如果有一天,你结婚后,怀孕五个月后,发现肚子里的胎儿,是个智障儿,你会打掉那胎儿吗?还是会将那孩子,生下来,好好的教导,好好地栽培他?”这个问题,留在这里,慢慢思想,将来要是发生,会如何应付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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